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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对一公安民警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2022-05-27 

2022年5月25日,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在澄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来自人大、政协、公安局、司法局、凤麓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等80余人参加旁听。

 

 

 

经审查明:2019年至2020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派出所工作期间,利用查禁违法犯罪的职务便利,多次为在辖区内开设赌场的张某然、李某文、张某金等人(均被判刑)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并先后74次收受由张某然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61600元。此外,被告人张某为套取住房公积金,通过街边办证广告,以500元价格向制假人员购买房屋所有权为其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一本,后存放在办公室未使用。

 

庭审中,公诉人简明扼要的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发表公诉意见时,对张某犯罪构成、行为危害、情节认定等进行了全面分析说理,被告人张某对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公诉人以案释法对旁听人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