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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01-17 

 

五年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哪些工作?一文带您读懂。

2017年以来工作回顾

 五年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澄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澄江县第十七届、澄江市第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守初心,担使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9485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澄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平安澄江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批准、决定逮捕547911人,提起公诉11921720人。办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345772人;办理危险驾驶类案件433433人。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提起公诉119人、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移送涉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9条、移送刑事犯罪线索20条。

●全力抗击新冠疫情。办理借疫情防控为由实施的诈骗、故意伤害案件22人、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犯罪案件45人、起诉涉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嫌疑人77人;立办疫情防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2017年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14人、立办渎职侵权案55人;2018年以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526人,提起公诉22人。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出台《澄江县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认罪认罚率从2019年适用之初的47.98%稳步上升至2021年的85.71%,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5%

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有力强化刑事检察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56人、无逮捕必要不捕27人、不起诉177人、监督立案43件、监督撤案12件,追捕漏犯8人、追诉漏犯56人、追诉漏罪2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2件、提出抗诉8人。

精准推动民事检察。审查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已改判7件,涉案金额280万元。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5份。

务实推进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3件,发出督促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103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办理的一件争议长达两年的行政案件,向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助力化解农民工讨薪难题。

提质增效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2份,采纳率100%。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履职,追回土地复垦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950余万元,恢复林地150余亩,复垦耕地55.96亩,清除垃圾800多吨。

认真贯彻落实好民法典。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宣讲团队,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开展民法典宣讲;准确办理刑事和民事法律关系交叉案件,防止刑事程序介入干涉民事纠纷6件。

三、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好民生实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6件,接待群众咨询700余人次,检察长接待75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818人,通过办案化解因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1521人。

守护“舌尖上”“钱袋子”安全。针对网络外卖企业未按规定依法公示相关信息、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8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监督立案66人,批准逮捕16人,起诉20人,涉案金额959.6万元。

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对涉嫌强奸、组织、介绍卖淫的1129人提起公诉,对1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帮教,向法定代理人发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检察官兼任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6场次。

四、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在决战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凸显检察责任。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民生民利的案件24人;依法对横行乡里的村霸2人提起公诉;起诉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职务侵占等“蝇贪”“蚁贪” 15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6.1万元,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324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80万余元。为基层组织及群众解忧纾难,多方筹集协调资金51万元,帮助开展党建、生产经营、道路扩建、文明创建、森林防火等工作。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注重抚仙湖生态环境及其径流区耕地、林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保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为国家挽回资源损失费103万余元;起诉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3;就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不良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4件;办理违法用地经营造成大气污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

在深入推进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贡献检察力量。在全国“两会”、国庆、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要会议期间,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和涉疫信访事项的处置工作。先后选派9名干警参与抚仙湖生态移民搬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湖泊革命等重点工作。

    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党委及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45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认真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开展流毒余毒清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专项整治,常态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察人员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围绕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检察官业务考评管理,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益,严格执行领导带头办案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1242件,列席审判委员会17件次。

★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加大对司法办案全程监控和案件质量管理,对办案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函140份。安排律师阅卷542件次,听取辩护人意见573人次。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检察监督工作;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10条、公开法律文书87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9条,以听证的方式公开审查案件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