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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2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等工作。 

  (2)负责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3)负责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负责对看守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5) 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负责其他应当由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纳入澄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11个,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公诉科、环保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民行科、控申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刑事执行检察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审查逮捕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审查起诉工作。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严厉打击犯罪,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纠正和防止司法权滥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督促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当行使职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定不移推进检察改革 

  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细化办案类型,组建办案团队,强化司法办案主责主业。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等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 

  完善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行案件简繁分流等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三、严格规范公正司法,坚定不移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集中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执法办案,强化司法人权保障。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监督引导,强化证据审查,注重律师权益保障,完善庭前工作和监督机制。 

  深入推行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助推阳光检务,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 

  四、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党务,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队伍建设,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检风、院风、家风”建设,坚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深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着力提升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 4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0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02.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万1102.14元,上年结转0.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14万元(本级财力951.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5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02.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13万元,项目支出263.0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38.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公诉和审判监督107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56.0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补助151万元;司法职能保障支出服装经费 5.01万元;检察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4.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县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09万元,主要用于澄江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5.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6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政府(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合计110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3万元;项目支出263.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91万元,资本性支出76.84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本部门不涉及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76.8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预算收入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1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5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01万元,要是检察院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以及司法职能保障支出项目。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3.8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