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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2-02-10 

附件1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对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主要职责:1、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负责其他应当由澄江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找准落实市委、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和本次会议决议的切入点及着力点,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在助力一极两区 三个国际城市建设中转理念、补短板、求极致,为服务澄江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澄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在为民办实事中不断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压实党建责任,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作为检察人员政治素养的根本要求,树立各项检察工作都与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紧密相关,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紧密相连的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以贯彻中央《意见》为主线,全面推进法律监督工作。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更高站位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领域安全为根本,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深入打击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理念,持续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方面发力,强化抚仙湖生态环境及其径流区资源的公益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等专项检察工作,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四个最严、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权等领域损害公益案件,办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小案。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突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方法,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在精准监督的同时,加强类案监督,以检察建议、诉讼监督情况通报等形式,促进问题得到根治,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依法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服务六稳 六保,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完善信访案件受理和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回复答复制度,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强化公开听证工作,做到应听尽听;提高检察建议质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追赃挽损,同时加强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持续履行好澄江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督促落实七项18个重点任务。

坚持严格教育,锻造合格检察队伍。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教育,努力做到政治上更敏锐、业务上更精通。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以案促改,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抓实政治和业务一体建设,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持续深化以-件比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检察管理,推动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大力选树、宣传、学习检察英模,树立身边的榜样,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单位0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33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2.3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12.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0.80万元增长66.46%主要原因分析是将单位其他收入列入预算,地方保障人员经费108.00万元,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及装备补助经费404.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2.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20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分析2022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4.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75.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9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无项目经费结转结余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11.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0.0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55.15万元,主要用于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89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5.3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9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的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2.1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总额4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63万元,下降37.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万元,较上年减少0.52万元,下降6.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0次,共计接待1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在上年预算基础上适当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11万元,下降46.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12.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7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本年需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2.00万元;二是本部门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范围及规模,倡导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政法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司法业务经费项目实施,力求达到以下效果: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全年办理各类案件数量不低于400依法规办理审查逮捕、不捕复议、复核案件和审查起诉案件,案件处理及时率100%依法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案件年终结案率达90%;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起公诉审结率达100%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95%

聘用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方法(试行)》(云财政法〔201834号)《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云高法〔201847号)、《澄江市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确保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达99%聘用制书记员考核通过率达95%;足额保障聘用制书记员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及时率100%;业务部门对书记员的满意度不低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澄江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6.44万元,其中:办公费11.28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6.5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工会经费5.87万元,福利费5.87万元,其他交通费31.22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07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是人员较上年减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澄江市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399.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17万元,固定资产129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4.71万元,无形资产0.34万元,其他资产0.0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5.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7项,账面原值202.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36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35.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36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